星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