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 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网盛生意 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