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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002103广博股份(002103)2024-08-22 16:28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9] 特定文件披露要求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9] -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应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9]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0]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0] 信息通报与审核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应确保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董事会秘书[5] - 监事会需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13] 业绩相关披露 - 财务部应及时预计公司半年度和年度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需业绩预告时呈报董事会[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20]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包括大额赔偿、资产减值等[16][1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8] - 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0]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21]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总监等编制,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5]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经审议后披露[26] - 重大信息报告后由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提交交易所审核并披露[27]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信息提供、文件制定等流程[27][30]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30] - 董事、监事、高管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各自职责[31] 保密与内控 - 公司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应控制知情范围[35] - 财务部门执行内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审部门监督并报告[37] 违规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7] - 公司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致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应受处分[39] - 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董事会有权处分责任人[3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9]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报告违规人员处理情况[39]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1]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4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交易所等规定执行[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41] - 制度生效时间为二〇二四年八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