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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002107沃华医药(002107)2024-03-29 22:10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