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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002110三钢闽光(002110)2024-02-29 18:13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三、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 就。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 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 现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