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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02112三变科技(002112)2024-04-19 17:1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次修订稿)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 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