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韵达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韵达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此事项发表相 关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张大瑞、张晓荣、胡铭心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