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大春)
人员提名 - 张大春被提名为韵达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10] 履职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0] - 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职[11] - 不符任职资格将及时报告、辞职或持续履职[12]
人员提名 - 张大春被提名为韵达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10] 履职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0] - 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职[11] - 不符任职资格将及时报告、辞职或持续履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