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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002129TCL中环(002129)2024-07-09 23:0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四年七月 致: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中环"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现行有效适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激励计划所涉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 期权注销(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