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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002132恒星科技(002132)2023-12-14 18:1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提名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 二分之一。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