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3] - 会议召集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距会议召开达20日[5]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243,101,175股,占比42.0951%[9] - 出席现场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42,297,475股,占比41.9559%[10]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0人,代表股份803,700股,占比0.1392%[10] - 出席现场与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1,706,644股,占比0.2955%[10]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数议案同意股占比超99.9%通过[14][16][19][21][24]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同意股占比超99.92%通过[25][26][29][34] - 《关于公司董事长、CEO2023年度薪酬》同意股占比89.0653%通过[30] - 《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同意股占比99.6831%通过[45]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股占比99.9252%通过[46] 法律意见 - 德恒律师认为会议表决、召集等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