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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155湖南黄金(002155)2024-03-25 20:24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