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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002156通富微电(002156)2024-04-12 20: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2.投资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 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 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 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