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海耀实业有 限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 导 体 有 限 公 司 、 通 富 超 威 ( 苏 州 ) 微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 TFAMDMICROELECTRONICS(PENANG)SDN.BHD.、FABTRONICSDNBHD、通 富微电科技(南通)有限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南通通富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富天沣微电子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评价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