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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望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002161远望谷(002161)2023-12-07 18:4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