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望谷:总裁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 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的职责权限做出规定,并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主要管理职能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 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及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公司应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 第七条 公司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裁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 序并依法公告。 第八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裁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