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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望谷: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161远望谷(002161)2023-12-25 18:26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C0165 号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致: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