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悦娟女士、徐 佳先生、李伟相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胜 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控制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