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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控制: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2184海得控制(002184)2024-05-17 20: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高恬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 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 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