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 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 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