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 会之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