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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合肥城建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208合肥城建(002208)2024-07-16 19:13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196 号 致: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 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方娟律师(以 下简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提 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