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意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事会 2023年9月25日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