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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意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002209达意隆(002209)2023-12-01 19:4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 勉尽责,切实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