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达新材:宏达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2211宏达新材(002211)2023-12-28 18:48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通知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审议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