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核查的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核查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通过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 新材"或"公司")收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 的《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我们查阅了审计底稿,现就问询函中要求 我所发表专项意见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 年报显示,你公司(1)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 别为 5.54 亿元、3.65 亿元、2.35 亿元,同比变化-39.88%、 -34.16%、-35.59%,连续三年下滑。(2) 2021 年至 2023 年,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9亿元、-0.46亿元、-0.25亿元, 连续三年为负。(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13 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周期、同行业经营情况、销售价格、原料价 格、毛利率变化、利润金额结构及各项目占比等,补充说明收 入连续下滑、业绩连续亏损的原因。(2)结合营运资金、最低 现金保有量、长短期借款与有息负债结构等,分析偿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