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7人,代表股份160,195,043股,占总股份37.0414%[4] - 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34,440,100股,占总股份7.9635%[4] - 网络投票股东5人,代表股份125,754,943股,占总股份29.0779%[5] - 出席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9,300股,占总股份0.0045%[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60,181,443股,占比99.9915%[6]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700股,占比29.5337%[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60,181,543股,占比99.9916%[1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800股,占比30.0518%[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60,186,843股,占比99.9949%[25] - 提案11.00同意34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27] - 提案11.00中小股东同意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337%[28] 其他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3]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