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普信: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 17 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 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 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 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 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 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 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 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 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 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 条款不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