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 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事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469.91万元, 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79%。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且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严格按照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