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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
002222福晶科技(002222)2024-04-19 18:25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全体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指导内部审计与外部 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