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晶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类型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或证券部)应当充 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和《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 公司设立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