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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耐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8月)
002225濮耐股份(002225)2024-08-16 15:58

董监高股份减持 - 任职期间每年主动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5]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董监高股份交易限制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7]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 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应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新任高管应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董监高股份变动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股东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2] 股份增持 - 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14] - 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4]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5] - 特定情形下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等情况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16] - 特定情形下增持行为完成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16]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17]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18] 违规处罚 - 董监高转让股份违规,证监会采取责令购回等监管措施[20] - 董监高存在特定情形,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处罚,严重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