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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内部审计制度》修订案
002230科大讯飞(002230)2024-08-21 18:5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2]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意见[3] 内部控制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等发表意见[4]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4] - 若鉴证报告非无保留结论,董事会、监事会作专项说明[5]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5] 审计流程 - 现场审计结束2周内审计组编制问题清单提交评审[5] - 审计外勤结束14日内拟定报告初稿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5] - 被审计单位7日内对报告提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5] - 需出具报告的,审计组1个月内完成撰写、评审及交换意见[5] - 无须出具报告的,审计组2周内完成内控缺陷清单编制及交换意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