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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4年8月)(2)
002230科大讯飞(002230)2024-08-21 18:51

财务资助规则 - 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6]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7]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7] 特殊情况处理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单次或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或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10] 部门与披露要求 - 对外财务资助主办部门为财务部,必要时聘法律顾问[12] - 按规定披露财务资助信息,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情况等[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