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奥特佳741,297,531股股份,占总股本22.86%[6][28] 权益变动情况 - 江苏天佑、北京天佑合计转让583,786,466股股份给长江一号产投,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8%[6][28][30][32][33][57][81] - 江苏天佑转让353,832,788股股份,占比10.91%;北京天佑转让229,953,678股股份,占比7.09%[30][32][33] - 表决权委托涉及上市公司股份157,511,065股,占上市公司总数4.86%,委托期限5年且已解除[14][30][31][57][59][61]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情况 - 江苏天佑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天佑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人民币[15][17] - 北京天佑股东中,张永明持股40.00%,林玲持股40.00%,北京长江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00%[18] - 西藏天佑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天佑持股100%[20] 转让价款 - 标的股份583,786,466股转让价款合计21亿元,折合转让价格约3.5972元/股[33] - 江苏天佑转让价款为12.7280931997亿元;北京天佑转让价款为8.2719068003亿元[33]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江苏天佑持股为0;北京天佑持股95,484,918股,占比2.94%;西藏天佑持股62,026,147股,占比1.91%[29] 支付及相关安排 - 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6亿元至共管账户,转让方2个月内质押389,190,977股(占比12%)上市公司股份给甲方[35] - 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反垄断主管部门申报经营者集中,获批后甲方支付13.95亿元至共管账户,与第一笔合计支付进度到95% [36] - 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名董监辞职,甲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1.05亿元[37] 其他安排 - 交割日当天甲乙各派3人与总经理组成过渡小组,甲方提名人员当选董监时小组解散[38] - 过渡期内将推出不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3%的股权激励计划[39] - 标的股份过户后3个月内,甲方解除乙方、丙方担保责任[40] - 交割日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丙方配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及甲方委派高管聘任[42] 董事会及监事会提名 - 目前9名董事会成员,甲方提名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成员,除职工代表监事实其他人选甲方提名[43] 协议终止及违约情况 - 经协商一致、不可抗力、交易未通过审查等情形发生,协议自动终止,转让方5个工作日内退回款项或解除共管[44] - 转让方延迟退回款项或配合解除共管,每日按万分之三支付利息[44] - 转让方违约应按转让价款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延迟退回款项等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利息[48] 其他信息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但不排除可能[26]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2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62]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8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8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继续增持[8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82]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等问题[82]
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