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激励计划期限与比例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2]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50%[33]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亲属[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 程序合规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34]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符合实行条件[3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7]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