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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002239奥特佳(002239)2024-07-03 18:51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729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2.43258144亿股的3%[7][37] - 首次授予9141万股,占拟授予总量的93.96%,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82%[7][37] - 预留588万股,占拟授予总量的6.04%,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8%[7][37]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30人[8] - 董事、总经理丁涛获授限制性股票272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80%,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8] - 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125人)获授8153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3.80%,占公司总股本的2.51%[38]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7元/股[8][50]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9][41] 授予时间与限售期 - 公司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10][4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12 - 24个月、24 - 36个月[43]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45] - 2024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比例与首次授予相同[46] - 2025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46]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59] - 2024 - 2026年净利润考核目标分别不少于1.3亿元、1.85亿元和2亿元[60] 考核完成度与解除限售比例关系 - 考核目标完成度A<80%时,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 0;80%⩽A<90%时,M = 80%;90%⩽A<100%时,M = 90%;A≥100%时,M = 100%[60][61]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档,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80%、0[62] 业绩增长情况 - 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总额为7325万元,2024 - 2026年考核指标较2023年分别增长77.47%、152.56%和173.04%[63][64]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Q = Q0 × (1 + N)调整[67]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Q=Q0×P1×(1+N)P1+P2×NQ=\frac{Q_{0}\times P_{1}\times(1 + N)}{P_{1}+P_{2}\times N}调整[68]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Q = Q0 × N调整[69]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P=P01+NP=\frac{P_{0}}{1 + N}调整[72] - 现金分红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P = P0 - C调整,且P值不低于1元[74] 费用摊销 - 假设授予日为2024年8月初,授予日股价为2.43元/股[81] - 预计摊销总费用为10604万元,2024年为2872万元,2025年为5125万元,2026年为1988万元,2027年为619万元[83] 表决与实施条件 - 股东大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6] -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激励对象权益等工作,否则计划终止实施[87][88]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1]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拟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拟终止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3] 回购注销相关 - 公司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8] - 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费用的公允价值[80] - 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80][81]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95]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或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激励计划终止[10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101] - 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01] - 激励对象因公调离等情况,六个月内已达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未达条件的由公司回购注销[103] -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等,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者回购注销[104] - 激励对象有严重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利益全部返还[105] - 公司发生特定事项需回购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时,应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109] - 公司发生特定事项需回购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时,应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110]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已列明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111] - 因其他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需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11] -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12] - 公司实施回购注销按《公司法》程序办理[112] - 律师事务所就回购方案出具专业意见[112] - 公司向深交所申请解除限售,经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112] - 公司支付回购款项并完成股份过户后注销股票[113] 计划生效 - 激励计划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