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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002240盛新锂能(002240)2024-08-23 18:35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 查判断,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 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公司、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说 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发表法律意见。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公 告或报备,并依法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就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下称"本次终止和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终止和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有关事 项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