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为进一步完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草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1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