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力合科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
002243力合科创(002243)2024-02-23 18:49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 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