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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002247聚力文化(002247)2024-06-05 16: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0万股[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87.0049万元[12] -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85087.0049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认购25650000股,持股比例51.30%[17] - 姜飞雄认购7500000股,持股比例15.00%[17] - 过鑫富认购7500000股,持股比例15.00%[17] - 姜祖功认购4900000股,持股比例9.80%[17]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7]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4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35][3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3]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38]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否则监事会可自行召集[3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2]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5] 董事、监事、高管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9]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应作出书面说明[69] - 董事辞职,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9]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无会计专业人士,改选出前原独立董事仍履职[69]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3]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7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8]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9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76]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对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76] - 一次性对外投资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董事会有决定权[79] - 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董事会有决定权[79] - 交易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80] - 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低于100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低于5%[80] - 对外赞助、捐赠等相关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或亏损值)的比例在1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审批,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比例超过10%或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报股东大会批准[81] - 不超过2000万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拟订方案报董事长签批(按一年内累计计算原则)[81] - 按一年内累计计算原则,董事长可决定一年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资产处置(购买、出售、置换)[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间为召开前5日,情况紧急可随时口头通知[8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6]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97]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等[101]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40%[102]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102]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或单项达净资产30%的事项[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6]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聘用[110]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10]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通知以邮寄送出,自交付邮局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3] - 公司选择《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15] 公司合并、减资与解散 - 公司合并或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11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0]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1]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