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6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委员担任,董事会决定[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须报告工作[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公司重要事项[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