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 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1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 内部审计监督权。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