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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002251*ST步高(002251)2024-03-14 1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是公司董 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投资、 改革等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 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