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高: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已经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营陷入困境,目前已经进入重整程 序,如无法重整成功,步步高股份将面临破产清算风险。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如果步步高股份破产清算,步步高股份 将退市,股东持有的股票价值将大幅贬值,现有资产在快速变现清偿各类债权后 将无任何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届时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 益。为确保债权人会议顺利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避免被宣告破产清算,维持 步步高股份上市地位,最大限度维护出资人权益,引入重整投资人,彻底恢复持 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 生的成本。因此,本重整计划将对步步高股份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草 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本次重整对 步步高股份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因步步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