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 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 书等; 致: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 开的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指 引 14 号》等现行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