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1]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两日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不受此限[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6] 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超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书面说明并披露[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4] 其他规则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关联董事对决议无表决权,过半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8]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18]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8] - 董事会决议及时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内容[19] - 董事会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签名[21]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表决结果载明票数[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3] - 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和问题[25]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抵触时及时修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