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专门会议召开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3]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 参会要求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3]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4] 决策规则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部分事项经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5][6]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