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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002255海陆重工(002255)2023-12-29 18:35

股本情况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8300万股[12] - 公司于2008年6月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0万股[5] - 公司于2009年9月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0万股[5] - 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23.4524万股[6] -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63.6531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227.1055万元,股份总数为84227.1055万股[6][1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8] - 股东大会审议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同类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2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0]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34][3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4][35]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8]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3]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延期召开股东大会,还应披露延期后的召开日期[45]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5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特定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5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6]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50]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5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大会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51] -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9]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5] - 担任破产清算等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事件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5]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8]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补选[72]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仍然有效[7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应在2日内向股东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7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2] -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取得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应少于十五个工作日[88]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8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2]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9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94]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94] -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或公司在一个月内解除其职务[9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8] - 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101] 监事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07] - 监事辞职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补选[107]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少于1/3[11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二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3]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4]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114]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监事[10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监事[104]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监事[10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监事候选人,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10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0]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5种情形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0] - 公司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5个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2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2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2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4]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13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32] 其他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13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3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相关权利期限为接到通知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139][14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3] - 依照特定情形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为接到通知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144]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52]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52][153] 股东持股情况 - 徐元生持股32050950股,持股比例为38.6156%[157] - 惠建明持股2330918股,持股比例为2.8083%[157] - 程建明和瞿永康均持股2267822股,持股比例为2.7323%[157] - 张家港海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13119股,持股比例为13.5098%[158] - 张家港海瞻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53218股,持股比例为11.9918%[158] - 苏州国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90000股,持股比例为3.0000%[158] - 公司股东合计持股83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00.000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