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2-2024年)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 不分配情形 - 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5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 现金分红 - 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5个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6] 政策调整与未来展望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 未来三年符合条件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且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